智財術語詞彙表

整理 64 個智慧財產權核心術語的精準定義,涵蓋台灣、美國、日本三地的商標與專利制度關鍵概念。每項術語連到對應的深度解析文章,方便快速查詢與深入閱讀。

本詞彙表由具備專利師商標代理人資格的智財專業人員整理,所有定義依各國公開法規與官方審查基準撰寫。

商標基礎與識別性

商標註冊的積極要件,決定一個標識能否成為法律保護的品牌資產。

商標Trademark
用以指示及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包含文字、圖形、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等型態。受商標法保護,註冊有效期 10 年並可無限期續展。深度閱讀
識別性Distinctiveness
商標能讓消費者辨識商品或服務來源並與他人商品區別的特性,為商標註冊的積極要件(商標法第 29 條)。深度閱讀
先天識別性Inherent Distinctiveness
標識本身固有、無須使用即取得的識別能力,分獨創性、任意性、暗示性三大類型,強度依序遞減。深度閱讀
後天識別性Acquired Distinctiveness / Secondary Meaning
原不具識別性的描述性標識,經長期廣泛使用後在消費者心中產生指示特定來源的次要意義,得依商標法第 29 條第 2 項申請註冊。深度閱讀
獨創性標識Fanciful / Coined Mark
運用智慧獨創而得的全新詞彙,本身不具特定既有含義,識別性最強。例如「GOOGLE」、「KODAK」。深度閱讀
任意性標識Arbitrary Mark
由現有詞彙構成,但與指定商品/服務全然無關。例如「蘋果」用於電腦、「春天」用於餐廳。深度閱讀
暗示性標識Suggestive Mark
以隱含譬喻方式暗示商品/服務特性,消費者需運用想像力才能聯想商品功能。例如「快譯通」用於電子辭典。深度閱讀
描述性商標Descriptive Mark
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功用、成分、產地等特性作直接明顯描述的標識,原則上不具先天識別性,但可透過使用取得後天識別性。深度閱讀
通用名稱Generic Term
業者就特定商品或服務所共同使用的標誌或通常用以表示的名稱。通用名稱不能透過使用取得後天識別性,這是與描述性標識最大的區別。深度閱讀
聲明不專用Disclaimer
商標包含說明性文字、不具識別性事項時,申請人聲明對該部分不主張專用權的制度。深度閱讀

混淆誤認與爭議

商標核駁與後續爭議程序的核心判斷基準。

混淆誤認之虞Likelihood of Confusion
消費者可能誤認兩商標來自同一來源或有關聯之疑慮,是商標核駁與爭議案件最常見的判斷基準。深度閱讀
混淆誤認八大判斷因素
智財局審查混淆誤認綜合考量八項因素:商標識別性強弱、近似程度、商品類似程度、先權利人多角化經營、實際混淆情事、消費者熟悉程度、申請人善意與其他衡平因素。深度閱讀
商標近似性Mark Similarity
判斷兩商標是否相似的標準,涵蓋外觀近似、讀音近似、觀念近似三大面向。深度閱讀
商標異議Opposition
任何人於商標核准公告後 3 個月內,對核准註冊提出異議的程序。深度閱讀
商標評定Invalidation
利害關係人或審查人員主張註冊商標違法,向智財局申請評定撤銷的程序,原則上有 5 年除斥期間(惡意註冊除外)。深度閱讀
商標廢止Cancellation
註冊商標因無正當事由未使用達 3 年、變換加附記使用、放任商品標示違規等情形而被廢止其權利的程序。深度閱讀

著名商標保護

著名商標享有跨類別的擴張保護,並可對抗「淡化」侵害。

著名商標Well-Known Mark
於相關公眾廣為知悉的商標,享有「混淆誤認」與「淡化」雙層保護(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1 款)。深度閱讀
商標淡化Dilution
著名商標的識別性或信譽因他人使用而被減損、汙損,著名商標可主張禁止他人即使在不類似商品使用近似商標。深度閱讀

非傳統商標

超越文字/圖形範疇的新型態商標,需克服功能性與識別性審查。

非傳統商標Non-Traditional Trademark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氣味等不同於傳統文字/圖形的商標型態。深度閱讀
立體商標3D Mark
以商品本身、商品包裝或標識立體形狀作為商標的型態。需克服功能性原則與識別性審查。深度閱讀
顏色商標Color Mark
以單一顏色或顏色組合作為商標的型態,需指定 Pantone 等顏色碼,多數需取得後天識別性方可註冊。深度閱讀
聲音商標Sound Mark
以特定旋律、效果音作為商標的型態。例如 INTEL 五音、康寶廣告 jingle。深度閱讀

特殊標章與地理標示

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團體商標及地理標示等特殊保護型態。

證明標章Certification Mark
用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原料、產地等特性的標章,例如 ISO、UL、CAS 等。深度閱讀
團體標章Collective Membership Mark
公會、協會等團體用以表彰其成員身分或所提供服務的標章。深度閱讀
團體商標Collective Trademark
公會、協會等團體為指示其成員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包含一般團體商標與產地團體商標兩類。深度閱讀
地理標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 (GI)
標示特定商品產地的標識,其特定品質、聲譽或特性主要源於該地理來源。通常以產地證明標章或產地團體商標保護。深度閱讀

美國商標(USPTO 制度)

USPTO 申請體系、Office Action 答辯、ITU 程序與註冊維護的關鍵術語。

USPTO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美國專利商標局,負責美國商標申請審查與專利申請審查的聯邦機構。深度閱讀
TEAS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ystem
USPTO 線上商標申請系統,分 TEAS Plus 與 TEAS Standard 兩種類型。深度閱讀
TEAS Plus
USPTO 較嚴格但規費較低的申請類型(每類 US$250),要求所有商品/服務必須從 ID Manual 既有清單挑選。深度閱讀
TEAS Standard
USPTO 較彈性的申請類型(每類 US$350),商品/服務描述可自行撰寫。深度閱讀
TMEP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
USPTO 商標審查程序手冊,是美國商標審查官的審查依據。深度閱讀
Office Action
USPTO 審查官對申請案發出的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在 3 個月內答辯(可延展 3 個月)。深度閱讀
Final Office Action
第二次發出的 Office Action,答辯不被接受後即進入終局審定。可選擇上訴 TTAB 或提交 RCE。深度閱讀
Notice of AllowanceNOA
USPTO 對 ITU 申請案發出的核准通知,申請人需在 6 個月內提交 Statement of Use(可延展 5 次共 36 個月)。深度閱讀
Statement of UseSOU
ITU 申請案在 Notice of Allowance 後提交的使用證明,證明商標已在跨州商業中實際使用。深度閱讀
Intent-to-UseITU / Section 1(b)
申請人尚未在美國使用商標但有真實使用意圖時,依 Section 1(b) 提出申請,註冊前需補提 Statement of Use。深度閱讀
Use-in-CommerceSection 1(a)
商標已在美國跨州商業實際使用作為申請基礎,需提供使用日期與使用證據。深度閱讀
Section 8 Declaration
註冊後第 5–6 年提交的使用聲明,未提交將被撤銷註冊。深度閱讀
Section 9 Renewal
註冊每滿 10 年提交的續展,須與 Section 8 同時提交。深度閱讀
Section 15 Incontestability
註冊滿 5 年且持續使用後可申請的「不可爭議」狀態,享有更強保護。深度閱讀
Trade Dress
產品的外觀整體形象(包裝、設計、配色等),可作為非傳統商標保護。深度閱讀
美國混淆誤認Likelihood of Confusion (US)
USPTO 與 TTAB 判斷商標衝突的核心標準,依 du Pont 13 factors 綜合考量。深度閱讀
ID Manual
USPTO 商品/服務描述參考手冊(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TEAS Plus 申請案的商品描述必須從此挑選。深度閱讀
TSDRTrademark Status and Document Retrieval
USPTO 商標狀態與文件查詢系統。深度閱讀

日本商標(JPO 制度)

日本特許廳的特有商標制度,包括著名商標延伸保護與地域團體商標。

JPOJapan Patent Office / 特許廳
日本特許廳,負責日本商標與專利申請審查。深度閱讀
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Protocol
國際商標註冊體系,申請人透過原屬國商標局可一次指定多個會員國申請註冊。台灣未加入。深度閱讀
防護標章Defensive Mark
日本特有的著名商標延伸保護制度,註冊人可就同一商標在其他不類似商品申請防護標章登錄。深度閱讀
地域團體商標Regional Collective Trademark
日本商標法第 7 條之 2 規定,公會、協會等就成員提供商品/服務的「地名 + 商品名」型商標申請註冊。深度閱讀

專利制度與審查

台灣專利三大類型、審查要件、撰寫實務與國際申請體系的關鍵概念。

發明專利Invention Patent
對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保護期 20 年(自申請日起算),需經實體審查。深度閱讀
新型專利Utility Model Patent
物品形狀、構造或組合的技術思想創作,保護期 10 年,僅形式審查,約 6 個月可拿證。深度閱讀
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
對物品外觀(形狀、花紋、色彩或結合)所為的創作,保護期 15 年。深度閱讀
部分設計Partial Design
保護物品特定部分外觀的設計專利型態,以圖式中的實線(保護部分)與虛線(不保護部分)區分。深度閱讀
衍生設計Derivative Design
與原設計近似的設計變體,須在原設計公告後 6 個月內申請。深度閱讀
新穎性Novelty
申請發明在申請日前未公開揭露的要件。喪失新穎性的情形包括公開使用、銷售、出版等。深度閱讀
進步性Inventive Step / Non-obviousness
發明對該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而言非顯而易見的要件。深度閱讀
產業利用性Industrial Applicability
申請發明須具備在產業上實際運用的可能性。深度閱讀
請求項Claim
專利說明書中界定發明保護範圍的技術特徵敘述,是專利權範圍的核心。深度閱讀
說明書Specification
揭露發明技術內容的書面文件,須使該領域通常知識者能據以實施。深度閱讀
優先權Priority Right
申請人於第一申請國申請後 12 個月內(設計專利 6 個月)向其他國家申請相同發明可主張的優先日。依巴黎公約與兩岸智財協議運作。深度閱讀
FTOFreedom to Operate
自由實施分析,產品上市前評估是否可能侵害他人專利的法律分析。深度閱讀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專利合作條約,提供一次申請取得多國優先權的國際專利申請體系。深度閱讀
專利侵權Patent Infringement
未經專利權人同意,為商業目的製造、使用、銷售或進口落入請求項範圍的物品或方法。深度閱讀
專利授權Patent Licensing
專利權人授與他人實施其專利權的契約安排,分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再授權等類型。深度閱讀
Nice 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
由 WIPO 管理的國際商品/服務分類體系,分 45 類(商品 1–34、服務 35–45),各國商標局審查商品分類的共同基準。深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