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基礎與識別性
商標註冊的積極要件,決定一個標識能否成為法律保護的品牌資產。
- 商標Trademark
- 用以指示及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包含文字、圖形、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等型態。受商標法保護,註冊有效期 10 年並可無限期續展。深度閱讀
- 識別性Distinctiveness
- 商標能讓消費者辨識商品或服務來源並與他人商品區別的特性,為商標註冊的積極要件(商標法第 29 條)。深度閱讀
- 先天識別性Inherent Distinctiveness
- 標識本身固有、無須使用即取得的識別能力,分獨創性、任意性、暗示性三大類型,強度依序遞減。深度閱讀
- 後天識別性Acquired Distinctiveness / Secondary Meaning
- 原不具識別性的描述性標識,經長期廣泛使用後在消費者心中產生指示特定來源的次要意義,得依商標法第 29 條第 2 項申請註冊。深度閱讀
- 獨創性標識Fanciful / Coined Mark
- 運用智慧獨創而得的全新詞彙,本身不具特定既有含義,識別性最強。例如「GOOGLE」、「KODAK」。深度閱讀
- 任意性標識Arbitrary Mark
- 由現有詞彙構成,但與指定商品/服務全然無關。例如「蘋果」用於電腦、「春天」用於餐廳。深度閱讀
- 暗示性標識Suggestive Mark
- 以隱含譬喻方式暗示商品/服務特性,消費者需運用想像力才能聯想商品功能。例如「快譯通」用於電子辭典。深度閱讀
- 描述性商標Descriptive Mark
- 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功用、成分、產地等特性作直接明顯描述的標識,原則上不具先天識別性,但可透過使用取得後天識別性。深度閱讀
- 通用名稱Generic Term
- 業者就特定商品或服務所共同使用的標誌或通常用以表示的名稱。通用名稱不能透過使用取得後天識別性,這是與描述性標識最大的區別。深度閱讀
- 聲明不專用Disclaimer
- 商標包含說明性文字、不具識別性事項時,申請人聲明對該部分不主張專用權的制度。深度閱讀
混淆誤認與爭議
商標核駁與後續爭議程序的核心判斷基準。
- 混淆誤認之虞Likelihood of Confusion
- 消費者可能誤認兩商標來自同一來源或有關聯之疑慮,是商標核駁與爭議案件最常見的判斷基準。深度閱讀
- 混淆誤認八大判斷因素
- 智財局審查混淆誤認綜合考量八項因素:商標識別性強弱、近似程度、商品類似程度、先權利人多角化經營、實際混淆情事、消費者熟悉程度、申請人善意與其他衡平因素。深度閱讀
- 商標近似性Mark Similarity
- 判斷兩商標是否相似的標準,涵蓋外觀近似、讀音近似、觀念近似三大面向。深度閱讀
- 商標異議Opposition
- 任何人於商標核准公告後 3 個月內,對核准註冊提出異議的程序。深度閱讀
- 商標評定Invalidation
- 利害關係人或審查人員主張註冊商標違法,向智財局申請評定撤銷的程序,原則上有 5 年除斥期間(惡意註冊除外)。深度閱讀
- 商標廢止Cancellation
- 註冊商標因無正當事由未使用達 3 年、變換加附記使用、放任商品標示違規等情形而被廢止其權利的程序。深度閱讀
著名商標保護
著名商標享有跨類別的擴張保護,並可對抗「淡化」侵害。
非傳統商標
超越文字/圖形範疇的新型態商標,需克服功能性與識別性審查。
特殊標章與地理標示
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團體商標及地理標示等特殊保護型態。
美國商標(USPTO 制度)
USPTO 申請體系、Office Action 答辯、ITU 程序與註冊維護的關鍵術語。
- USPTO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 美國專利商標局,負責美國商標申請審查與專利申請審查的聯邦機構。深度閱讀
- TEAS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ystem
- USPTO 線上商標申請系統,分 TEAS Plus 與 TEAS Standard 兩種類型。深度閱讀
- TEAS Plus
- USPTO 較嚴格但規費較低的申請類型(每類 US$250),要求所有商品/服務必須從 ID Manual 既有清單挑選。深度閱讀
- TEAS Standard
- USPTO 較彈性的申請類型(每類 US$350),商品/服務描述可自行撰寫。深度閱讀
- TMEP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
- USPTO 商標審查程序手冊,是美國商標審查官的審查依據。深度閱讀
- Office Action
- USPTO 審查官對申請案發出的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在 3 個月內答辯(可延展 3 個月)。深度閱讀
- Final Office Action
- 第二次發出的 Office Action,答辯不被接受後即進入終局審定。可選擇上訴 TTAB 或提交 RCE。深度閱讀
- Notice of AllowanceNOA
- USPTO 對 ITU 申請案發出的核准通知,申請人需在 6 個月內提交 Statement of Use(可延展 5 次共 36 個月)。深度閱讀
- Statement of UseSOU
- ITU 申請案在 Notice of Allowance 後提交的使用證明,證明商標已在跨州商業中實際使用。深度閱讀
- Intent-to-UseITU / Section 1(b)
- 申請人尚未在美國使用商標但有真實使用意圖時,依 Section 1(b) 提出申請,註冊前需補提 Statement of Use。深度閱讀
- Use-in-CommerceSection 1(a)
- 商標已在美國跨州商業實際使用作為申請基礎,需提供使用日期與使用證據。深度閱讀
- Section 8 Declaration
- 註冊後第 5–6 年提交的使用聲明,未提交將被撤銷註冊。深度閱讀
- Section 9 Renewal
- 註冊每滿 10 年提交的續展,須與 Section 8 同時提交。深度閱讀
- Section 15 Incontestability
- 註冊滿 5 年且持續使用後可申請的「不可爭議」狀態,享有更強保護。深度閱讀
- Trade Dress
- 產品的外觀整體形象(包裝、設計、配色等),可作為非傳統商標保護。深度閱讀
- 美國混淆誤認Likelihood of Confusion (US)
- USPTO 與 TTAB 判斷商標衝突的核心標準,依 du Pont 13 factors 綜合考量。深度閱讀
- ID Manual
- USPTO 商品/服務描述參考手冊(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TEAS Plus 申請案的商品描述必須從此挑選。深度閱讀
- TSDRTrademark Status and Document Retrieval
- USPTO 商標狀態與文件查詢系統。深度閱讀
日本商標(JPO 制度)
日本特許廳的特有商標制度,包括著名商標延伸保護與地域團體商標。
專利制度與審查
台灣專利三大類型、審查要件、撰寫實務與國際申請體系的關鍵概念。
- 發明專利Invention Patent
- 對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保護期 20 年(自申請日起算),需經實體審查。深度閱讀
- 新型專利Utility Model Patent
- 物品形狀、構造或組合的技術思想創作,保護期 10 年,僅形式審查,約 6 個月可拿證。深度閱讀
- 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
- 對物品外觀(形狀、花紋、色彩或結合)所為的創作,保護期 15 年。深度閱讀
- 部分設計Partial Design
- 保護物品特定部分外觀的設計專利型態,以圖式中的實線(保護部分)與虛線(不保護部分)區分。深度閱讀
- 衍生設計Derivative Design
- 與原設計近似的設計變體,須在原設計公告後 6 個月內申請。深度閱讀
- 新穎性Novelty
- 申請發明在申請日前未公開揭露的要件。喪失新穎性的情形包括公開使用、銷售、出版等。深度閱讀
- 進步性Inventive Step / Non-obviousness
- 發明對該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而言非顯而易見的要件。深度閱讀
- 產業利用性Industrial Applicability
- 申請發明須具備在產業上實際運用的可能性。深度閱讀
- 請求項Claim
- 專利說明書中界定發明保護範圍的技術特徵敘述,是專利權範圍的核心。深度閱讀
- 說明書Specification
- 揭露發明技術內容的書面文件,須使該領域通常知識者能據以實施。深度閱讀
- 優先權Priority Right
- 申請人於第一申請國申請後 12 個月內(設計專利 6 個月)向其他國家申請相同發明可主張的優先日。依巴黎公約與兩岸智財協議運作。深度閱讀
- FTOFreedom to Operate
- 自由實施分析,產品上市前評估是否可能侵害他人專利的法律分析。深度閱讀
-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 專利合作條約,提供一次申請取得多國優先權的國際專利申請體系。深度閱讀
- 專利侵權Patent Infringement
- 未經專利權人同意,為商業目的製造、使用、銷售或進口落入請求項範圍的物品或方法。深度閱讀
- 專利授權Patent Licensing
- 專利權人授與他人實施其專利權的契約安排,分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再授權等類型。深度閱讀
- Nice 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
- 由 WIPO 管理的國際商品/服務分類體系,分 45 類(商品 1–34、服務 35–45),各國商標局審查商品分類的共同基準。深度閱讀